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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

术前讨论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1-11]

术前讨论制度

一、 术前病例讨论针对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的病例。凡属于三、四级手术和特殊手术的病例应进行病例讨论(急诊手术可例外)。

二、 术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负责召集和主持。

三、 术前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参加。主持人根据需要确定其他应参加讨论的人员,如麻醉医师、医技专业、其它临床人员、管理人员等。

四、 讨论前,主管医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病历、影像学资料、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及查房用具等,同时将病情提前通知参加讨论的人员,疑难病例应提前一天请相关专业会诊。

五、 术前讨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术前病情评估的重点范围、手术风险评估、术前准备情况、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及拟施麻醉方案、手术风险与利弊、手术中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是否需分次完成手术、手术后观察注意事项及护理要求、手术后治疗措施、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防治措施、参加手术和麻醉的人员等。

六、 主管医师在术前讨论会上,应首先就上述内容筒明扼要地提出初步意见,然后逐一讨论研究。参加讨论人员应认真检查患者,详细分析病情及辅诊资料,提出各自意见。

七、 主持人应在最后就讨论情况进行总结,决定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手术者和参加手术人员以及其他事项,指定相关人员积极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如为重大手术,应安排专人提前填写《手术报告审批单》。《手术报告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上报医教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