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范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1-11]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一、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围产保健科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和管理措施。
二、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三、按照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分级转诊治疗,保证转运安全。对于不属于本院管理范围的高危孕产妇,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按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级进行有序转诊。
四、对于在本院建卡并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的孕妇,督促其定时产检,如不能按时产检,进行电话随访,并有相关记录,必要时可通知其所在乡镇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上门随访。
五、对于在外院建卡,本院产检并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的孕妇,不能按时产检,通知其所在乡镇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日常随访。
六、转至上一级医院进行产检或分娩的高危孕产妇,由建卡医生随访管理,追踪妊娠结局,转诊后3天内进行首次电话随访,并记录于《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本》,并按照检查时间间隔随访至产后42天,并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本》中做好结案登记。